喪葬
事件對猶太人而言,埋葬是處理死者的唯一方式;聖經中載有種種關於喪葬的習俗與規例。
對猶太人而言,埋葬是處理死者的唯一方式(創23:19; 25:9; 35:8, 9等)。
焚燒死者的最早痕跡見於撒上31:12。焚燒屍體被摩西律法定為對某些罪行的刑罰(利20:14; 21:9)。
讓屍體不得埋葬被視為一件可怕的事(王上13:22; 14:11; 16:4; 21:24等)。
在我們有記載的最早時代,是親屬將死者抬往墳墓(創25:9; 35:29; 士16:31),但在後來的時代,則由別人擔任此職(摩6:10)。
死後屍體隨即被洗淨,然後用一大塊布裹起來(徒9:37; 太27:59; 可15:46)。對於有身分地位的人,會將香料放在布的褶層中(約19:39; 參約12:7)。
按通則,埋葬在死亡的當日就進行(徒5:6, 10),屍體被放在無蓋的棺木或抬架上運往墳墓(路7:14)。埋葬之後,通常擺設喪宴(撒下3:35; 耶16:5, 7; 何9: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