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
物品聖經中由六個希伯來詞表達的貴金屬,自最早時代即為人所知,主要用於飾物。
(1)希伯來文 zahab,因其黃色而得名(出25:11;代上28:18;代下3:5)。
(2)希伯來文 segor,或因其緊密,或因其被封存、珍藏而得名,因此指寶貴的或「精金」(王上6:20;7:49)。
(3)希伯來文 paz,指天然金或純金(伯28:17;詩19:10;21:3等)。
(4)希伯來文 betzer,指從礦中挖出的「金礦或銀礦」(伯36:19,該處僅指財富)。
(5)希伯來文 kethem,即隱藏或分別出來之物(伯28:16、19;詩45:9;箴25:12)。在以賽亞書13:12譯為「金塊」。
(6)希伯來文 haruts,即挖出來的;詩體中用以指金(箴8:10;16:16;亞9:3)。
金自最早時代即為人所知(創2:11)。它主要用於飾物(創24:22)。金極其豐富(代上22:14;鴻2:9;但3:1)。聖殿相關工程使用了許多噸金(代下1:15)。金產於阿拉伯、示巴和俄斐(王上9:28;10:1;伯28:16),但巴勒斯坦不產金。
在但以理書2:38中,巴比倫帝國因其巨富被稱為「金頭」;以賽亞也稱巴比倫為「金城」(14:4;修訂本旁註作「勒索者」,採用 marhebah 的讀法,而非通常的 madhebah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