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
神學按聖經,心不僅是屬靈活動的中心,也是人類生命一切運作的中心,並且必須被改變、重生。
按聖經,心不僅是屬靈活動的中心,也是人類生命一切運作的中心。「心」和「魂」常可互換使用(申 6:5;26:16;參太 22:37;可 12:30, 33),但通常並非如此。 心是「人格生命的居所」,因此人按其心被稱為有智慧的(王上 3:12 等)、清潔的(詩 24:4;太 5:8 等)、正直公義的(創 20:5, 6;詩 11:2;78:72)、敬虔良善的(路 8:15)等。在這些經文中,「魂」不能替代「心」。 心也是良心的所在(羅 2:15)。它本性邪惡(創 8:21),因此玷污整個生命與品格(太 12:34;15:18;參傳 8:11;詩 73:7)。所以,在人能甘心順服神以前,心必須被改變、重生(結 36:26;11:19;詩 51:10-14)。 救恩的過程始於心中憑信心接受神的見證;拒絕這見證則使心剛硬(詩 95:8;箴 28:14;代下 36:13)。「心的剛硬表現在:輕看罪;只部分承認和認罪;驕傲自負;忘恩;不關心神的話語與規例;不留意神的護理;壓抑良心的定罪;躲避責備;擅自妄為;以及對神聖之事普遍無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