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/天上

神學

從表示全宇宙的「天地」,到義人永遠福樂之處,聖經以多重意義使用此詞。

(1)定義。「天地」這短語用來表示整個宇宙(創 1:1;耶 23:24;徒 17:24)。按猶太觀念,有三層天:(a)穹蒼,如「天上的飛鳥」(創 2:19;7:3, 23;詩 8:8 等)、「天上的鷹」(哀 4:19)等。(b)星辰所在的天(申 17:3;耶 8:2;太 24:29)。(c)「天上的天」或「第三層天」(申 10:14;王上 8:27;詩 115:16;148:4;林後 12:2)。 (2)原文詞語的意義:(a)通常表示「諸天」的希伯來文是 shamayim,為複數形式,意為「高處」、「升高之處」(創 1:1;2:1)。(b)希伯來文 marom 也用作與 shamayim 相等,意為「高處」、「高地」(詩 68:18;93:4;102:19 等)。(c)希伯來文 galgal,字面意為「輪」,在詩 77:18 中譯為「天」(修訂本作「旋風」)。(d)希伯來文 shahak 譯作「天空」(申 33:26;伯 37:18;詩 18:11),複數譯作「雲」(伯 35:5;36:28;詩 68:34,旁註「諸天」),大概意為穹蒼。(e)希伯來文 rakia 與(d)密切相關,在拉丁通行本中譯為 firmamentum,由此有我們的「穹蒼」(創 1:6;申 33:26 等),被視為堅固的展開處。 (3)此詞的隱喻意義:賽 14:13, 14;「天上的門」(詩 78:23);天「閉塞」(王上 8:35);天「開了」(結 1:1)。(參代上 21:16。) (4)屬靈意義:義人永遠福樂之處,離世之靈的居所。(a)基督稱其為祂「父的家」(約 14:2)。(b)它被稱為「樂園」(路 23:43;林後 12:4;啟 2:7)。(c)「天上的耶路撒冷」(加 4:26;來 12:22;啟 3:12)。(d)「天國」(太 25:1;雅 2:5)。(e)「永遠的國」(彼後 1:11)。(f)「永遠的產業」(彼前 1:4;來 9:15)。(g)「更美的家鄉」(來 11:14, 16)。(h)蒙福者被說成要「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一同坐席」,並在「亞伯拉罕懷裡」(路 16:22;太 8:11);要「與基督一同作王」(提後 2:12);並享受「安息」(來 4:10, 11)。 在天上,義人的福樂在於擁有「永生」、「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」(林後 4:17),永遠免除一切苦難,脫離一切惡(林後 5:1, 2)和惡人的群體(提後 4:18),享受無終止的福樂,永遠「滿足的喜樂」(路 20:36;林後 4:16, 18;彼前 1:4;5:10;約壹 3:2)。信徒的天不僅是永遠福樂的狀態,也是「地方」,是為他們「預備」的地方(約 14: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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