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靈

神學

可敬拜之三位一體的第三位;聖經證明祂的位格與神性。

祂是可敬拜之三位一體的第三位。 祂的位格由以下事實證明:(1)位格的屬性,如智慧與意志,歸於祂(約 14:17, 26;15:26;林前 2:10, 11;12:11)。祂責備、幫助、榮耀、代求(約 16:7-13;羅 8:26)。(2)祂執行只有位格才有的職分。這些職分的本質本身包含位格性的區別(路 12:12;徒 5:32;15:28;16:6;28:25;林前 2:13;來 2:4;3:7;彼後 1:21)。 祂的神性由以下事實確立:(1)神的名稱歸於祂(出 17:7;詩 95:7;參來 3:7-11);(2)神聖屬性也歸於祂:無所不在(詩 139:7;弗 2:17, 18;林前 12:13)、無所不知(林前 2:10, 11)、無所不能(路 1:35;羅 8:11)、永恆(來 9:14)。(3)創造歸於祂(創 1:2;伯 26:13;詩 104:30),行神蹟也歸於祂(太 12:28;林前 12:9-11)。(4)敬拜被要求並歸給祂(賽 6:3;徒 28:25;羅 9:1;啟 1:4;太 28:1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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