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的代求
神學基督的祭司職分由兩部分構成:獻上自己為祭,以及不斷為我們代求。
基督的祭司職分由兩部分構成:(1)獻上自己為祭;(2)不斷為我們代求。 祂在地上時曾為祂的百姓代求(路 23:34;約 17:20;來 5:7);如今祂在天上行使祂祭司職分的這項功能,經上說祂為我們顯在神面前(來 9:12, 24)。 祂為百姓在父面前的辯護,建立在祂自己全然完全之祭的根基上。因此,祂為永遠聖約中一切應許的成就代求並取得成就(約壹 2:1;約 17:24;來 7:25)。祂能「體恤我們的軟弱」,並且是慈悲且忠信的大祭司(來 2:17, 18;4:15, 16)。這代求是祂中保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藉著祂,我們得以「進到」父面前(約 14:6;弗 2:18;3:12)。「祂百姓與父的相交,將永遠藉著祂這位中保祭司得以維持」(詩 110:4;啟 7:17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