鳶

動植物

律法列為不潔淨的猛禽,希伯來文 ayet 也在《約伯記》28:7 被譯作「鷲」或「隼」,大概指巴勒斯坦常見、目力銳利的紅鳶。

鳶是律法列為不潔淨的鳥類之一(利 11:14;申 14:13)。希伯來文 ayet 在《約伯記》28:7 中,英王欽定本譯作「鷲」,修訂本譯作「隼」。這個名稱可能指紅鳶(Milvus regalis),一種目光極銳、能在高空盤旋尋找獵物的猛禽,曾遍布巴勒斯坦各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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