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通摩西律法、在學校與會堂中教導律法的人,與「文士」職任相同。
在猶太人中精通摩西律法的人,他在學校與會堂中講解律法(太 22:35;路 10:25)。「律法師」與「文士」的職任是相同的。(參「教師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