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

其他

馬可所寫的福音書;按現行且頗有根據的傳統,他主要從彼得的講論取得資料,並且本書主要面向羅馬人。

現行且看來頗有根據的傳統認為,馬可主要從彼得的講論取得他的資料。在他母親的家中,他本可從其他使徒及其同工獲得豐富資料;然而他特別是「彼得的門徒和傳譯者」。

至於本書寫作時間,福音書本身沒有給我們確定資料。馬可沒有提到耶路撒冷被毀,因此本書必定寫於那事件以前,大概在主後63年左右。

寫作地點大概是羅馬。也有人推測是安提阿(比較可 15:21與徒 11:20)。

本書主要是為羅馬人而寫。這一點從以下事實看來很可能成立:本書完全沒有提及猶太律法;作者也仔細解釋外邦人可能誤解的詞,如「半尼其」(可 3:17)、「大利大古米」(可 5:41)、「各耳板」(可 7:11)、「巴底買」(可 10:46)、「阿爸」(可 14:36)、「以羅伊」等(可 15:34)。猶太習俗也得到解釋(可 7:3;14:3;14:12;15:42)。馬可還使用若干其他福音書沒有的拉丁詞,如 speculator(可 6:27,英王欽定本譯為「行刑者」,修訂譯本譯為「侍衛兵」)、xestes(sextarius 的變形,可 7:4、8譯為「罐」)、quadrans(可 12:42,譯為「小錢」)、centurion(百夫長,可 15:39、44、45)。他只兩次引用舊約(可 1:2;15:28)。

本福音書的特徵如下:(1)沒有我們主的家譜;(2)它把祂描繪為披戴能力者,即「猶大支派的獅子」。(3)馬可以驚人的細緻記錄我們主的原話(可 3:17;5:41;7:11、34;14:36),也記錄祂的姿勢(可 9:35)和動作(可 3:5、34;5:32;9:36;10:16)。(4)他也仔細記錄其他福音書作者省略的人物(可 1:29、36;3:6、22等)、數目(可 5:13;6:7等)、地點(可 2:13;4:1;7:31等)和時間(可 1:35;2:1;4:35等)的細節。(5)「立刻」這一片語在本福音書中出現近四十次;而篇幅更長的路加福音只用了七次,約翰福音只用了四次。

韋斯科特說:「馬可福音本質上是從生活中轉錄而來。事實的進程和結果在其中以最清楚的輪廓呈現。」又有人說:「在馬可福音中,我們看不到試圖編成連續敘事的努力。他的福音書是一連串迅速展開的生動畫面,鬆散地串在一起,並沒有多大努力把它們結合為整體,或按事件自然順序呈現。這種圖像式能力正是這位福音書作者的特徵;因此,若有人想認識某一福音事實,不只要知道其主要特徵和重大結果,也要知道其最細微、可以說更生動的描繪,他就必須轉向馬可。」貫穿本福音書的主導原則,可用這句標語表達:「耶穌來……傳神國的福音」(可 1:14)。

「在總共662節中,馬可有406節與馬太和路加共有,有145節與馬太共有,有60節與路加共有,最多只有51節為本書所獨有。」(參見「馬太」)

代表/相關經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