誓言
神學誓言是向神作嚴肅呼求;在合宜場合、以不同形式和方式被允許,神、基督和保羅也被描述為起誓。
誓言是向神作嚴肅呼求,在合宜場合被允許(申 6:13;耶 4:2),可有不同形式(創 16:5;撒下 12:5;得 1:17;何 4:15;羅 1:9),也可以不同方式作出(創 14:22;24:2;代下 6:22)。神被描述為起誓(來 6:16-18),基督也是如此(太 26:64),保羅也是如此(羅 9:1;加 1:20;腓 1:8)。「什麼誓都不可起」這命令,大概指人與人之間的日常談話(太 5:34、37)。但若把這些話理解為指誓言本身,那麼其意圖可能是要顯明:「基督徒的合宜狀態是不需要任何誓言;當邪惡從他們中間被逐出時,每一個是與否都會像誓言一樣確定,每一個應許都會像誓約一樣有約束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