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
神學比喻源於希臘文 parabole,意為「放在旁邊」或「比較」,相當於希伯來文 mashal;在主的比喻中,常指以地上的故事承載天上的意義。
比喻(希臘文 parabole)意思是放在旁邊、比較,相當於希伯來文 mashal,即相似之說。在舊約中,此詞用來表示:(1)箴言(撒上 10:12;24:13;代下 7:20);(2)先知性言語(民 23:7;結 20:49);(3)謎樣的話(詩 78:2;箴 1:6)。在新約中,它可指:(1)俗語或箴言(可 7:17;路 4:23);(2)預表性的表記(來 9:9;11:19);(3)明喻或寓意(太 15:15;24:32;可 3:23;路 5:36;14:7);(4)通常在較狹義上,指把地上的事與天上的事相比較,也就是「帶有天上意義的地上故事」,如我們主的比喻。
用比喻教導自古以來就被使用。我們主公開教導中很大一部分由比喻構成。門徒問:「對眾人講話為什麼用比喻呢?」主在回答中親自解釋其原因(太 13:13-15;可 4:11、12;路 8:9、10)。他如此行,是遵循太 13:13 所記神行事的法則。
我們主所說的比喻全都記錄在對觀福音書中,即前三卷福音書。第四卷福音書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比喻,雖然好牧人的說明(約 10:1-16)具有比喻的一切本質特徵。(參見附錄「比喻列表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