鵜鶘

動植物

名稱的意義: 嘔吐者

米倫水邊和加利利海常見的大型鳥,律法列為不潔淨;希伯來名 kaath 意為「嘔吐者」。

鵜鶘常見於米倫水邊和加利利海。牠被列為不潔淨的鳥(利 11:18;申 14:17)。鵜鶘體型巨大,長約六英尺,展翼超過十二英尺。其希伯來名 kaath 意為「嘔吐者」;英王欽定本在以賽亞書 34:11 和撒番雅書 2:14 誤譯為「鸕鶿」,修訂本則正確譯作鵜鶘。此名來自牠把大量魚儲存在喉囊中,再吐出餵養雛鳥的習性。敘利亞海岸可見兩種:白鵜鶘(Pelecanus onocrotalus)和卷羽鵜鶘(Pelecanus crispus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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