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利賽人
群體/集團名稱的意義: 分離派
源於「分離」之意的分離派,是在摩西律法各事上極其精細的猶太派別。
分離派(希伯來語 perushim,源自 parash,意為「分離」)。他們可能是哈西典人(即「敬虔者」)的後裔;哈西典人是在安條克・伊比法尼的希臘化政策下興起、反抗該政策的一群人。關於他們的最早提及,見約瑟夫對猶太人三個派別或學派的描述(主前 145 年)。另外兩派是愛色尼派和撒都該人。在我們主的日子,他們是一個受大眾尊重的群體(John 7:48)。他們在摩西律法的一切事上極其準確細緻(Matt. 9:14; 23:15; Luke 11:39; 18:12)。保羅被帶到耶路撒冷公會前時,承認自己是法利賽人(Acts 23:6-8; 26:4, 5)。
他們的信條中有許多健全之處,但他們的宗教體系只是形式。他們的道德十分鬆散(Matt. 5:20; 15:4, 8; 23:3, 14, 23, 25; John 8:7)。新約第一次提到他們時(Matt. 3:7),他們與撒都該人一同被我們主稱為「毒蛇的種類」。他們以自義和驕傲著稱(Matt. 9:11; Luke 7:39; 18:11, 12)。他們常受我們主責備(Matt. 12:39; 16:1-4)。
從他事奉開始,法利賽人就顯明自己是我們主苦毒而堅持的仇敵。他們不能忍受他的教訓,並用盡各種手段試圖破壞他在百姓中的影響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