災殃
事件苦難或疾病的「擊打」,作為神的懲治而降下,尤指埃及的十災。
苦難或疾病的「擊打」。作為神的懲治而降下(民11:33; 14:37; 16:46-49; 撒下24:21)。痛苦的苦難或疾病(利13:3, 5, 30; 王上8:37),或嚴重的災難(可5:29; 路7:21),或神的審判(出9:14),都被如此稱呼。埃及的災殃有十樣。
(一)尼羅河變為血,魚死了,河發臭,以致埃及人厭惡喝那河水(出7:14-25)。
(二)青蛙之災(出8:1-15)。
(三)蝨子之災(希伯來文kinnim,本為蚋或蚊;參詩78:45; 105:31),「從地上的塵土」而出(出8:16-19)。
(四)蒼蠅之災(希伯來文arob,七十士譯本譯作狗蠅),出8:21-24。
(五)牲畜的瘟疫(出9:1-7),即滅了田間眾多牲畜的瘟疫。曾有預先的警告。
(六)第六災,「瘡和起泡」之災,像第三災一樣,是不加警告而降下的(出9:8-12)。它被稱為(申28:27,英文欽定本)「埃及的瘡」(修訂本作「埃及的癤」);「行法術的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,因為……瘡的緣故」。
(七)冰雹之災,夾雜著火和雷(出9:13-33)。曾有預先的警告。(參詩18:13; 105:32, 33。)
(八)蝗蟲之災,遮滿全地,以致地都因牠們黑暗了(出10:12-15)。這昆蟲的希伯來名arbeh,指出這次降臨「為數眾多」的性質。這災來臨之前曾有警告。
(九)短暫間隔之後,蝗災之後接著是黑暗之災,這災不加任何特別的警告而臨到(出10:21-29)。那黑暗遮蓋了「埃及全地」,以致「彼此不能相見」。然而它並未延及歌珊地。
(十)這些災殃中最末了也是最可畏的,是人和牲畜頭生的之死(出11:4, 5; 12:29, 30)。它降臨的確切時刻被宣告為「約到半夜」,這增添了其施行的可畏。其範圍也被指明,從王的長子直到最卑微奴僕的長子,並牲畜一切頭生的。但希伯來人完全得免於這災。耶和華在他們和埃及人之間「作了區別」。(參「逾越節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