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定
神學預定本來只用於神的救恩計畫或旨意;它教導神永恆、主權、不變且無條件的定旨治理萬事。
此詞本來只用於神的救恩計畫或旨意。譯作「預定」的希臘詞只出現在六處經文中,即徒 4:28;羅 8:29、30;林前 2:7;弗 1:5、11;在所有這些經文中,它都有同一含義。這些經文教導,神永恆、主權、不變、無條件的諭旨,就是他「所定的旨意」,治理萬事。
這預定或揀選的教義伴隨許多難題。它屬於神「隱祕的事」。然而,若我們以神所啟示的話作為引導,就必須連同其一切奧祕一同接受這教義,並以謙卑敬虔的承認使我們一切疑問安靜下來:「父啊,是的,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。」
關於此題的聖經教導,除上述經文外,也應查考以下經文:創 21:12;出 9:16;33:19;申 10:15;32:8;書 11:20;撒上 12:22;代下 6:6;詩 33:12;65:4;78:68;135:4;賽 41:1-10;耶 1:5;可 13:20;路 22:22;約 6:37;15:16;17:2、6、9;徒 2:28;3:18;4:28;13:48;17:26;羅 9:11、18、21;11:5;弗 3:11;帖前 1:4;帖後 2:13;提後 1:9;多 1:2;彼前 1:2。(參見「神的諭旨」;「揀選」。)
賀治說得很好:「正確理解時,這教義
(1)高舉神的威嚴和絕對主權,同時彰顯他白白恩典的豐富,以及他對罪公義的不悅。(2)它把救恩完全出於恩典這一本質真理深印在我們心中。因此,若被越過,無人可抱怨;若得救,也無人可自誇。(3)它把尋求者帶到絕對的自我絕望,並真誠擁抱基督白白的邀請。(4)對於在自己裡面有見證的信徒,這教義同時加深他的謙卑,並把他的信心提升到盼望的充分確據」(《綱要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