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

神學

新約中引用舊約的例子非常多,且並非按單一固定方式引用。

新約中從舊約而來的引用非常多,並非按任何單一固定方式作成。新約寫成時,舊約尚未像現在這樣分章分節,因此出現一些特殊情況。路加(路 20:37)提到出 3:6 時,是從「荊棘中的摩西」引用,也就是指記載摩西在荊棘旁之事的那一段。馬可(可 2:26)也以「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」指撒上 21:1-6;保羅(羅 11:2)也以「以利亞那一段」指王上 17-19 章,也就是關於以利亞的歷史部分。

一般而言,新約作者引用當時猶太人通用的舊約七十士譯本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,這些引用並非按任何單一方式作成。例如,有時引用在字面上既不符合七十士譯本,也不符合希伯來文本;這種情況約有一百處。有時七十士譯本被逐字引用(約九十處),有時在引用時被修正或更改(八十多處)。

有時也直接從希伯來文本引用(太 4:15、16;約 19:37;林前 15:54)。除直接引用外,還可見無數或清楚或隱約的暗示,顯示新約作者的心中充滿舊約所記的表達、觀念和歷史事實。

新約中直接引用舊約的地方總共有二百八十三處,但沒有一個明確且確定的例子是引用次經。

除新約引用舊約以外,保羅書信中還有三處引用某些希臘詩人的話:徒 17:28;林前 15:33;多 1:12。這些引用是他早年古典教育的印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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