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好

神學

和好是從敵對變為友誼;它是相互的,即在原本敵對的雙方身上發生的改變。

和好是從敵對變為友誼。它是相互的,也就是在原本敵對的雙方身上所造成的改變。

(1)在西 1:21、22 中,該詞指罪人個人性情中所發生的改變;他停止因惡行作神的仇敵,並向神獻上完全的信靠與愛。在林後 5:20 中,使徒懇求哥林多人「與神和好」,也就是放下他們的敵意。

(2)羅 5:10 所指的,不是我們對神態度的任何改變,而是神自己作為和好的一方。羅 5:11 也教導同一真理。我們從神領受了「和好」(修訂本),也就是他把自己友誼的標記賜給我們。林後 5:18、19 同樣說到源於神的和好,其內容在於除去他應有的忿怒。在弗 2:16 中,很明顯使徒所指的,不是罪人在愛和忠誠中被贏回歸向神,而是神已喪失之恩寵的恢復。這是藉著他的公義得著滿足而成就的,好使他能與自己的本性一致,向罪人施恩。公義要求罪人受刑罰。基督的死滿足公義,因而使神與我們和好。這和好使神成為我們的朋友,並使他能赦免和拯救我們。(參見「贖罪」。)

代表/相關經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