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
神學重生字面意思是「新的出生」,指聖靈使心改變,把屬靈生命賜給本性上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。
此詞只見於太 19:28 和多 3:5,字面意思是「新的出生」。譯作此詞的希臘文 palingenesia,被古典作家用來指春天回歸所帶來的變化。在太 19:28 中,此詞相當於「萬物復興」(徒 3:21)。在多 3:5 中,它指心的改變;其他地方則稱之為出死入生(約一 3:14)、在基督耶穌裡成為新造的人(林後 5:17)、重生(約 3:5)、心意更新(羅 12:2)、從死裡復活(弗 2:6)、被賜生命(弗 2:1、5)。
這改變歸因於聖靈。它不是出於人,而是出於神(約 1:12、13;約一 2:29;5:1、4)。
就此改變的性質而言,它在於把新的原則或性情植入靈魂;也就是把屬靈生命賜給那些本性上「死在過犯罪惡中」的人。
這種改變的必要性在聖經中被強烈肯定(約 3:3;羅 7:18;8:7-9;林前 2:14;弗 2:1;4:21-2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