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
神學啟示是揭開並顯明先前全然隱藏或只隱約可見之事;神以超自然方式顯明自己和他的旨意。
啟示是揭開,是把先前全然隱藏或只隱約可見的事帶到光中。神樂意用各樣方式、在不同時候(來 1:1),超自然地啟示他自己和他的目的與計畫;這啟示在他聖靈的引導下被寫成文字。(參見「神的話」。)聖經不僅是啟示的「記錄」;為了準確保存並傳揚真理,它本身就是以書面形式存在的啟示。
啟示與靈感不同。啟示是把真理超自然地傳達給人的心思;靈感(參見該條)則保證教師或作者在把那真理傳達給他人時無誤。靈感使其承受者成為神的代言人或先知,以致他所斷言為真的一切,無論是事實、教義或道德原則,都是真實的,且是無誤地真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