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石頭打死

事件

為某些罪行所規定的一種刑罰;亞干、拿伯、司提反和保羅都曾是其對象。

為某些罪行所規定的一種刑罰(利20:2; 24:14; 申13:10; 17:5; 22:21)。亞干(書7:25)、拿伯(王上21)、司提反(徒7:59)和保羅(徒14:19; 林後11:25)都曾是其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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