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堂

地名

名稱的意義: 聚集

猶太人在各地聚集誦讀律法、教導並禱告的地方;後來也成為福音傳播的重要預備。

(希臘語 sunagoge,意為「聚集」)在英王欽定本中只於詩篇 74:8 出現一次;修訂本旁註作「聚會之處」,這很可能是正確的。雖然會堂的起源不明,但可以合理推想,從很早的時候起,當地便可能已有供敬拜者使用的建築或帳棚,因此會堂制度逐漸發展起來。

不過,有些人認為,會堂敬拜制度即使不是在巴比倫被擄期間正式引入,也至少是在那時按系統重新組織起來的(結 8:1;14:1)。被擄者有機會便聚集誦讀律法和先知書;他們歸回以後,會堂便在全地建立起來(拉 8:15;尼 8:2)。後來猶太人分散到外地,無論到哪裡,都建立會堂,並維持固定的敬拜事奉(徒 9:20;13:5;17:1;17:17;18:4)。會堂的形式與內部安排,會大大取決於建造者的財力和建造地點。「然而有若干傳統特徵,無疑使各時代、各國家的猶太會堂因共同相似而聯繫起來:婦女席位設在分隔的樓座,或在格子隔屏之後;中央有講讀台,讀經者如古時以斯拉一樣,可在『木台』上當眾打開書卷,清楚誦讀神律法書,講明意思,使百姓明白所讀的(尼 8:4、8);建築物朝向耶路撒冷的一側有謹慎封閉的櫃,用以保存律法書卷或抄本;建築物四周設座位,使『會堂裡眾人的眼睛』可以『定睛』在說話的人身上(路 4:20);還有『首位』(太 23:6),按會堂組織完備程度,歸給會堂的『主管』或『諸主管』。」這些都是各會堂共有的特徵。

會堂事奉發展為完整制度時,其時間與聖殿事奉相同,內容包括:(1)禱告,形成某種禮儀,共有十八篇禱文;(2)按確定段落誦讀聖經;(3)講解所讀的段落。(見路 4:15、22;徒 13:14。)

會堂有時也用作審判場所,由主管主持(太 10:17;可 5:22;路 12:11;21:12;徒 13:15;22:19);也用作公共學校。

凡猶太人數足夠之處都建立會堂,這大大有助於維持以色列對彌賽亞來臨的盼望,並為福音在外邦各地傳播預備道路。後來基督教會的敬拜也以會堂敬拜為模式。

基督和他的門徒常在會堂中教導人(太 13:54;可 6:2;約 18:20;徒 13:5、15、44;14:1;17:2-4、10、17;18:4、26;19:8)。

約翰所用「被趕出會堂」這句話(9:22;12:42;16:2),意思是被逐出教會群體或被革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