帳幕

神學

帳幕可指居所、可攜神龕、人的身體,尤其指摩西按神在山上所示樣式所建的可移動聖所。

(1)房屋或居所(伯 5:24;18:6 等)。

(2)可攜式神龕(比較徒 19:24),其中有摩洛的像(摩 5:26;旁註及修訂本作「Siccuth」)。

(3)人的身體(林後 5:1、4);帳棚,與永久居所相對。

(4)神聖帳棚(希伯來文 mishkan,「居所」);摩西按神自己在山上向他所示的「樣式」,為事奉神而立的可移動帳棚聖殿(出 25:9;來 8:5)。它稱為「會幕」,更準確地說是「相會的帳幕」,即神應許與以色列相會之處(出 29:42);「法櫃的帳幕」或「見證的帳幕」(出 38:21;民 1:50),但這並不指整個結構,而只指安放「法櫃」的區域(出 25:16、22;民 9:15);「見證的帳幕」(民 17:8);「耶和華的殿」(申 23:18);「耶和華的聖殿」(書 6:24);「聖所」(出 25:8)。

百姓為建造所提供的材料,以及建築本身的詳細記錄,見出 25-40 章。神秘地賜給摩西之計畫的執行,託付給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;他們為此特別被賜智慧和藝術技巧,這技巧很可能是在埃及所得(出 35:30-35)。百姓為帳幕提供材料極其豐富,以致摩西必須制止他們(36:6)。他們為此目的慷慨奉獻的物資,很大部分必定是出埃及前夕埃及人樂意賜給他們的禮物(12:35、36)。

帳幕是一個長方形結構,長約四十五英尺(按一肘十八英寸計算),寬和高約十五英尺。兩側和西端由皂莢木板直立構成,安在銅座上,東端敞開(出 26:22)。這骨架覆以四層蓋:第一層是細麻布,上面用藍色、紫色、朱紅色線,也可能用金線,以針線繡出象徵性的基路伯形像(出 26:1-6;36:8-13)。其上第二層是黑山羊毛布的十一幅幔子,向外垂下幾乎到地(出 26:7-11)。第三層是染紅的公羊皮,第四層是海狗皮(希伯來文 tahash,即儒艮,一種海豹類動物;出 25:5;26:14;35:7、23;36:19;39:34)。

內部由幔子分為兩間,外間稱為聖所,也稱「聖所」(來 9:2)和「頭一層帳幕」(6 節);內間稱為至聖所,「聖所」、「至聖所」、「第二層帳幕」(出 28:29;來 9:3、7)。分隔兩間的幔子是最精巧的雙層幔子,除大祭司一年一次在大贖罪日進入外,從不被穿過。聖所與包圍帳幕的外院之間也由一幅幔子隔開;這幔子掛在帳幕東端六根柱子上,人由此進入。

帳幕事奉的次序及其預表性質,記載在來 9 章和 10:19-22。

至聖所是一個十肘見方的立方體,裡面放著「法櫃」,即盛放兩塊石版、盛嗎哪的罐和亞倫發芽之杖的長櫃。

聖所是帳幕西邊較大的房間。這裡放置陳設餅桌、金燈臺和金香壇。

帳幕四周有一個院子,由掛在六十根柱子上的幔子圍起(出 27:9-18)。這院長一百五十英尺,寬七十五英尺。院內設有燔祭壇,長寬各七英尺半,高四英尺半,四角有角;又有銅洗濯盆(出 30:18),置於祭壇和帳幕之間。

整個帳幕七個月完成。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初一正式立起,神同在的雲降在其上(出 39:22-43;40:1-38)。其造價為金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,銀一百他連得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,銅七十他連得二千四百舍客勒(出 38:24-31)。

帳幕被建造成可在曠野漂流期間容易拆卸並運往各處。以色列人過約旦河後第一個營地在吉甲,帳幕在那裡停留七年(書 4:19)。後來移到示羅(書 18:1),在士師時代一直留在那裡,直到以利的日子;那時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交戰,把約櫃抬到營中,結果被仇敵奪去(撒上 4 章),此後再未恢復到帳幕原處。摩西在曠野所立的舊帳幕被遷到挪伯(撒上 21:1),掃羅毀滅那城以後(22:9;代上 16:39、40),又遷到基遍。最後一次提到它是在代上 21:29。大衛在耶路撒冷另立新帳幕(撒下 6:17;代上 16:1),並把約櫃從毗列斯烏撒運來,安置在其中(撒下 6:8-17;代下 1:4)。

出 33:7 中譯作帳幕的詞(ohel)只表示一個帳棚,可能是摩西自己的帳棚,因那時帳幕尚未立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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