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棚節

節期

猶太人三大年節中的第三節,於收割之後的提斯利月守八日之久。

猶太人大年節中的第三節(利23:33-43)。亦稱「收藏節」(出23:16;申16:13)。於收割之後、在提斯利月舉行,其期持續八日(利23:33-43)。在那期間,百姓離開家中,住在用樹枝搭成的棚裡。此時所獻的祭記在民數記29:13-38。所羅門的聖殿也是在這節期奉獻的(王上8:2)。被擄歸回之後,也提及此節。此節的設立是要:(1)記念百姓住在棚中的曠野漂流(利23:43);(2)作為收割的感恩節(尼8:9-18)。後世猶太人在原本的節期上加入了兩項附加的儀式,即:(1)從西羅亞池打水澆在壇上(約7:2,37),以記念出自何烈磐石的水;(2)在夜間點燈,以記念漂流期間夜間相伴的火柱。

「住棚節,猶太教會的收割節,是被擄歸回後最受歡迎、最重要的節期。在耶路撒冷是歡樂之日。對在(提斯利月)十四日抵達的秋季朝聖者而言(節期始於十五日),彷彿進入了一座樹林之城。屋頂與院落、街道與廣場、道路與園林,都因香櫞與番石榴、棕樹與柳樹的枝子而呈現一片青翠。那些棚使人想起曠野的旅程。果實的收聚預表了屬靈的收割。」(瓦林《耶穌基督》133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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