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
其他婚姻制度在樂園中已蒙認可;一夫一妻原是人類生活的本初律例,但多妻制很早便開始出現。
婚姻制度在樂園中已蒙認可(創 2:24;太 19:4-6)。一夫一妻是人類原本所生活其下的律例,但多妻制很早便開始了(創 4:19),並在整個猶太歷史中持續盛行。摩西律法規範多妻制,卻沒有禁止它。男子可以有多位妻子,但妻子只能有一位丈夫。妻子的法律權利(出 21:10)和她的責任(箴 31:10-31;提前 5:14)都有明文規定。她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被休(申 22:13-21),但不能休自己的丈夫。我們的主把離婚限制在姦淫這唯一情況之內(太 19:3-9)。新約清楚陳明丈夫與妻子彼此關係中的責任(林前 7:2-5;弗 5:22-33;西 3:18、19;彼前 3:1-7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