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行
神學反對因恩典得救教義的舊論點認為此教義取消善行的必要性;但福音反而顯明善行是必要的。
反對因恩典得救教義的舊論點說,這教義取消善行的必要性,並降低人對其重要性的認識(羅 6 章);雖然這論點已被回答千百次,仍有許多人提出。他們說,若人不是靠行為得救,行為就沒有必要。若最有道德的人與罪人中為首者以同樣方式得救,善行就毫無分量。不僅如此,若神的恩典在最卑劣之人的得救上最清楚顯明,那麼人越壞越好。
這反對沒有有效性。因恩典得救的福音顯明善行是必要的。沒有聖潔,沒有人能見主,這是真實且不變的。「姦淫的、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」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行為只有在以下情況才是「善」的:(1)它們從愛神的原則湧出。行為的道德性由促成它的道德原則決定。心中的信心和愛是一切真順服的本質要素。因此,善行只從信心之心湧出,也只能由與神和好的人行出(弗 2:10;雅 2:18-22)。(2)善行以神的榮耀為目的;(3)善行以神所啟示的旨意為唯一準則(申 12:32;啟 22:18、19)。
善行是信徒心中感恩的表達(約 14:15、23;加 5:6)。它們是聖靈的果子(多 2:10-12),因此從恩典湧出,並在心中顯明和堅固恩典。
最真誠信徒的善行也都不完全;然而,像他們本人一樣,這些善行藉耶穌基督的中保工作被接納(西 3:17),並因此得賞賜。它們本身沒有任何功勞,而是全然出於恩典得賞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