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詞語辭典
以中文解說人物、地名、神學術語。詞條中一併整理名稱意義、原文(Strong)、代表經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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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客人的一份食物(創 43:34;撒下 11:8)。
即希臘字母中最小的字母 iota,用作比喻或俗語,指最微小的事物。
指加在希伯來字母某些字上的細小點或筆畫,用以區分相似字母;因此也指極小之處。
這個數字在聖經中頻繁出現,其使用脈絡使人認為它具有某種象徵意義。
見「譯本」。
意為「家的束帶」,連結並維繫全家;訂婚男子自那時起也被視為丈夫。
詩篇 120-134 篇每篇的標題,可能源於百姓上耶路撒冷守三大節期時所唱的詩歌。
把案件從下級法院提交給上級法院;摩西在曠野設立了上訴式審判層級,保羅也曾向凱撒上訴。
這是表示尊敬的方式,也常指向偶像或向神敬拜的舉動。
在猶太人中,女子不能生育被視為嚴厲的懲罰;聖經記載多個不孕的例子。
見於哥林多後書 6:5,字面意思是「睡不著」或「失眠」。
來自拉丁語 lucrum,意為「利益」或「得利」。
此詞在聖經中可指歷史、族譜、時代、同時代的人,以及同一血統中的連續世代。
希臘與羅馬神話中的兩位英雄,被視為水手的守護神,並以雙子座星宿顯現在天上。
一方面可指接待客人的人,另一方面也指戰爭中的軍隊或軍事力量。
希伯來人中確有窮人,但舊約並未提到嚴格意義上的乞丐;新約中則屢次提及乞丐。
從五月中旬到八月中旬左右,巴勒斯坦土地乾燥,稱為「夏日乾旱」;植物只靠露水保存。
戶篩的通常稱號,因他出身亞基;戶篩是大衛的「王友」,職分近似現代的樞密顧問。
希伯來名,意為「毀滅」,相當於希臘文亞玻倫,指「無底坑的使者」,也可指陰間或毀滅的擬人化。
意為「亞達是王」;一方面是西法瓦音人敬拜的日神形式,另一方面也是亞述王西拿基立之子的名字。
給大衛勇士亞比亞本或亞比勒的稱號,可能因他來自猶大曠野的亞拉巴。
一是希伯崙以南約二十英里的迦南城,今為 Tell Arad;二是比利亞的一個兒子。
亞拿突的居民稱呼,只見於歷代志上11:28和12:3;平行處有不同拼法。
意為青穗或新熟穀物之月,是猶太宗教曆第一月;被擄後稱為尼散月。
為擔保某項應許等得以履行,而交到他人手中的人。
意為「黑暗之君」,是亞瓦人諸神之一;以色列被擄後,亞瓦人遷居撒馬利亞部分地區。
保羅在羅馬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,時間約與歌羅西書相同,且在許多方面相似。
作者不詳的歷史書,全書從頭到尾沒有出現神的名字,卻奇妙顯明祂護理性的治理。
記錄巴比倫被擄末期所發生的事件;本書曾一度包含在尼希米記中,被猶太人視為一卷。
亞蘭語「開了吧」的希臘文形式,是基督醫治又聾又啞的人時所說的話。
本書主要由三組預言構成:蒙召記述之後,包含對猶大的責備、對周圍列國的預言,以及耶路撒冷被毀後的預言。
由以賽亞在烏西雅、約坦、亞哈斯、希西家諸王年間所傳的預言組成。
「開墾你們的休耕地」(何 10:12;耶 4:3)意為不要把種子撒在荊棘中。
詩篇57、58、59、75篇的題註,可能是這些詩篇所配唱之曲調或歌曲的名稱。
這名稱常作「房屋」或「居所」之稱,出現在若干複合詞中。
但以理書在猶太人的聖卷中,分為歷史部分(1-6章)和預言部分(7-12章)。
指參巴拉的稱號;他出身於何羅念,或兩個伯和崙之一。
一個在亞設支派邊界的地名,也是米拉利家族一位利未人的名字。
位列「小先知書」之首,是被擄前所寫最長的先知書,論以色列衰落與滅亡時期。
新約第五卷、也是最後一卷歷史書,由路加寫成,記述基督升天後教會建立與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羅馬的開端。
撒母耳記上27:10中的詞,意為襲擊或侵入;聖經中此詞從不作道路或路徑之意。
舊約中最短的書,只有一章,論及以東將臨的毀滅和以色列的恢復。
希臘字母表的最後一個字母(啟 1:8)。
指戰爭中被擄的人;俘虜常遭受極大的殘酷與羞辱,也會被賣為奴或被帶到外國。
指向某人表示敬意或尊崇。
摩西律法要求以色列人有需要借貸時,應無償借給他所求的,不可收取利息;對借款人取抵押也有明確限制。
這指以色列人從埃及人取得物品一事;原文詞意其實是「請求」或「要求」。
指戴上面具、假裝成不是自己本來樣子的人,也就是在信仰上裝假的人。
我們的主曾警告門徒,假基督將要興起。
見「盜竊」。
意為傳聞或消息。
這是希伯來文 Koheleth「傳道者」的希臘文譯名;傳統上認為本書出自所羅門。
聖經中常常提到冰。
七十士譯本給摩西五經第二卷所用的名稱,意為「離去」或「出行」。
希伯來人的出生習俗包括洗淨嬰孩、用鹽擦抹、以布包裹;產婦也要經過潔淨期。
列王紀上下在希伯來聖經中原為一卷,記載從所羅門登基到王國被巴比倫征服的猶太共同體編年史。
詩篇第88篇題注中的詞,意為「為應答」,即歌唱時使用;「瑪哈拉利安諾」可譯為「關於疾病,要歌唱」。
摩西五經的第三卷;武加大譯本沿用七十士譯本的名稱,因本書主要論及利未人的事奉。
指星神土星,或摩洛的名稱。
以各種方式割傷身體是偶像崇拜的習俗;以色列人受命不可效法。
指割斷被擄馬匹後腿的筋,使牠們不能再用。
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記號,施於男子,作為神選民分別歸祂的標誌。
摩西五經第一卷,論萬物起源以及人類和以色列早期歷史;其名意為「創造」或「發生」。
保羅寫給加拉太眾教會的書信,為福音核心辯護:人稱義是因信,不是因律法的行為。
有感覺的有組織生命體;利未律法把動物分為潔淨與不潔淨,這區分似乎在洪水以前已存在。
耶洗別曾「修飾她的臉」,給臉和眼睛上妝的習俗似乎相當普遍。
希伯來語 tsaphon,意為「隱藏」或「黑暗之處」,與陽光充足的南方相對。
詩篇 35:15 中譯自意為「擊打者」的希伯來詞,可能指用舌頭攻擊的毀謗者。
哈巴谷書 2:6 的這個表達,在修訂本中正確譯為「抵押物」。
意為「東南巨浪」,是亞得里亞海吹來、擊打保羅所乘船隻並使其在馬耳他岸邊遇難的風名(徒 27:14)。
在東方習俗中,人在外門呼叫或叩門以尊重私隱;也用作懇切祈求和基督來臨的表記。
腓立比書 4:3 中指使徒的一位同工;有人推測是以巴弗提。
意為向海,就是向地中海的方向(申 3:27)。
希伯來文 harak,意為「磨牙」,表示憤怒或悲傷。
希伯來語 qinah,指哀悼詩或輓歌;其最早例子是大衛為掃羅和約拿單所作的哀歌。
意為「讚美」,特別指詩篇113-118篇這組讚美詩。
大概寫於主前 650-627 年,或稍後;全書三章,含先知對迦勒底人入侵的哀訴與疑問,以及其刑罰和國家毀滅的預感。
由兩章簡短而概括的內容組成,先知的目的主要是敦促百姓繼續重建聖殿。
保羅在以弗所寫成此信,為糾正哥林多教會中的紛爭、不道德和錯誤見解。
保羅從提多得知哥林多教會的好消息後,在馬其頓寫成此信,並在信中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辯護。
表達悲傷或懊悔的感嘆詞。
希伯來文 izabhonim,在以西結書27章出現七次,除此以外不再出現。
通常是嘲笑的感嘆詞,有時也表示歡喜的驚訝。
東方的問安方式往往拖得很長,以致令人厭煩,甚至成為明顯的時間浪費。
可由天生缺陷、不知說什麼或不願說話而來;基督多次醫治不能說話的人。
約翰啟示錄的希臘名稱。
即 Apocalypse,是新約正典的最後一卷,也是新約中唯一的預言書;作者無疑是使徒約翰。
除字面意義外,原文 saphah 也可比喻杯、衣服、幔子、海、約旦河等的邊緣或邊界,並用於多種慣用表達。
可表示輕蔑,也用來描述耶和華招聚猶大百姓。
可譯自 adamah,指土壤或土地;也可譯自 erets,指全世界、國土、陸地或新約中與天上相對的屬地之事。
這是在巴勒斯坦從事各種工作的人通常採取的姿勢。
給哈深的稱號;他是基瑣居民,基瑣位於猶大山地某處。
指逐漸蔓延至全身的壞疽或壞死;雅 5:3 中則指生鏽或失去光澤。
因記載那些被稱為「士師」的人拯救並治理以色列的歷史而得名。
指生於外國、不能享有居住國權利和特權的人;在希伯來人中,外人可在一定條件下享有公民權利。
意為「隱藏的、偽托的」,指若干收於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舊約中的古書;Easton 認為它們不應被視為受默示聖言的一部分。
這是馬可福音 5:41 中的敘利亞語或亞蘭語表達,意思是「小女孩,起來」。
這是統計性的國家記錄,是歷代志編纂者取得各種公共事務資料的官方來源之一。
意為「守熊者」,古人給牧夫座最亮星的名稱;英王欽定本用它翻譯約伯記中可能指大熊座的希伯來詞。
希伯來人虔敬觀察星空的奇妙,辨認並命名星座,也藉天體運行劃分時間。
指以弗所術士所行的魔法和幻術(徒 19:19)。
女人是「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」;因此男人有首位,但妻子也應作為「較軟弱的器皿」受到尊重。
除本義外,亦可指女性後裔、某地女子、附屬於城市的村鎮、樹枝和歌唱的女子等。
婚姻制度在樂園中已蒙認可;一夫一妻原是人類生活的本初律例,但多妻制很早便開始出現。
可指同盟關係或婚姻關係;利未記列出若干親等內禁止通婚的姻親範圍。
通常指幼兒,也可指基督徒信心和知識上軟弱的人;以賽亞書也用來指軟弱惡劣的統治者。
指季節(創 8:22)。
指荒涼且沒有保護者的人(哀 5:3)。
此詞在聖經中涵義相當寬廣,可指兒童、後裔,也可比喻無知、狹隘、單純與謙卑。
營地是軍隊或旅行隊伍停留長短不一時期的休息處;以色列曠野行進中的安營秩序有詳細記載。
古希臘人和羅馬人的主神;在路司得,巴拿巴曾被認為是這位神。
這詞通常指居住在巴勒斯坦的外邦人;他們享有許多與猶太人共有的特權,但仍與猶太人有別。
只在加拉太書4:24出現,指保羅把自由婦人所生以撒與使女所生以實瑪利的歷史作寓意使用。
新約中用於指猶太人在宗教問題上的傳統和臆測,即「巧妙編造的故事」。
寡婦應受仁慈對待;新約也教導並實踐同樣溫柔的關懷。
意為「吠叫者」,是一個偶像的名字,據推測是撒比安人的惡魔。
作者無疑是尼希米本人;本書在歷史上可視為以斯拉記的延續,並結束舊約歷史。
意為「大犬」,即獅子;是亞述和巴比倫主要神明之一,為戰爭與狩獵之神。
原始時代帳棚是人常見的住處;後來人建造房屋,牆壁常用泥土或日曬磚。
按摩西律法,接觸屍體會使以色列人在禮儀上不潔,他所摸的一切也成為不潔。
此詞只見於士 5:6 和詩 125:5,字面意思是「彎曲或扭曲的道路」。
在希伯來人中,左邊可指北方,因假定人的臉朝向東方。
指不能熟練使用右手而使用左手的人,也可指左右手都能使用的人;這種特徵似乎在便雅憫支派中常見。
按通俗意義所說的女巫或巫術,聖經並未提及。
意為「蒼蠅之主」,是以革倫非利士人的神,被認為能避免當地可怕的蒼蠅災害。
新約書信之一,傳統上推定保羅為作者;本書顯明摩西制度的真目的與意義,並證明利未祭司職分是基督的影兒。
希伯來民族的語言;除少數迦勒底語部分外,舊約即用此語寫成,屬閃語系,約有六千詞。
即希臘人的赫耳墨斯,意為「說話者」;被視為朱庇特的常隨者和雄辯之神。
希伯來詞,在詩篇和耶利米哀歌中可指琴的低鳴、音樂記號、默想或計謀。
帖撒羅尼迦前書是保羅所有書信中最早的一封,很可能寫於哥林多。
林前 12:28 的用語,可能指給說方言者的幫助,也更可能泛指基督徒彼此可給予的幫助。
年代學是按時間次序排列事實與事件;聖經作者本身並未採用固定的標準紀元來標記事件。
可指人的一生、成熟年齡、晚年、世代,也可指不定的時期;聖經也教導尊敬年長者。
猶太人的建築適應當地氣候與環境;進入迦南後逐漸採用當地房屋形式,並在所羅門等時期有大規模建造。
此詞可指血緣兄弟,也可指近親、同胞、門徒、同信者、同工、同類或親愛相連的人。
以實瑪利人、迦勒底人和示巴人、示劍人都曾行強盜之事;在我們主的時代,強盜也充斥猶太地。
意為「數算了」,是寫在巴比倫伯沙撒王宮牆上粉牆處的神祕文字之一;其意思由但以理解明。
所謂小先知書中的第六卷,書首題名說先知在約坦、亞哈斯和希西家年間履行職分。
由照在落雨上的日光反射與折射而成,並被設立為神信實的見證。
此詞用於約旦河時,在摩西著作中指河西,在約書亞的著作中則指河東。
寫給「散居的客旅」,即散居各地猶太人的書信。
本書信的真確性曾被廣泛討論,但證據的分量完全支持它出自署名的使徒。
指行軍軍隊後方的部隊,即後衛。
歌羅西書4:16所提到的書信,可能是為普遍傳閱而寫的以弗所書。
指強制勞役;所羅門徵召三萬名大批役工,約佔人口百分之二,輪班到利巴嫩為他工作。
指憐憫的情懷;修訂本譯為「溫柔的憐憫」。
但 7:28 的迦勒底詞按字面意為「思想」,指懇切的默想。
此詞只與埃及第六災有關,在申命記稱為「埃及的瘡」;似乎是一種可致灼熱潰瘍的可怕黑色痲瘋。
申 28:27、35 用這名稱指埃及災禍之一;該詞通常譯為「瘡」。
見於箴 23:6,比喻指嫉妒或貪婪的人。
使徒行傳18:14中的詞,意為奸惡或邪惡,並非現代意義上的淫亂。
只見於詩篇第9篇題注,其意思有多種解釋。
在東方,人把歐洲人放入口袋的物件放在懷中;在懷中表示仁慈、隱密或親密。
最早與寧錄有關;希伯來人在定居後也獵捕並消滅凶猛野獸。
見「農業」。
參見「借貸」。
古羅馬人的本地語言(約 19:20)。
只見於馬太福音5:22,是猶太人用作輕蔑的話。
意為「雷聲」;一指古實的兒子之一,二指與推羅通商的一個地區。
這是管理大衛葡萄園的示每之稱號。
意為「為甚麼」的希伯來語,見於馬太福音27:46,引用自詩篇22:1。
指向死人求問、試圖探知未來隱祕之事的人。
按摩西律法,田角和遺落的禾捆要留給窮人拾取。
指保羅為幫助巴勒斯坦貧窮基督徒,從外邦眾教會中募集的金錢奉獻。
巴勒斯坦水域中的捕魚業十分勤勉;耶穌從漁網旁呼召門徒,也有多件與捕魚相關的事件。
在烘烤餅的過程中預備麵團。
這封書信大約與提摩太前書同時寫成,是寄給負責革哩底教會的提多。
意為「被稱量了」,見於但以理書 5:27。
這是保羅寫給留在以弗所的提摩太的書信,勸勉他關於教會敬拜、組織和持守真理的事。
這是第二次被囚的保羅在羅馬寫給提摩太的書信,勸勉他忍耐並忠心履行職分。
意為「壓迫」;這既是以斯拉時代一位聖殿守門人的名字,也是猶大南界一座城的名字。
這是阿卡德太陽神杜木茲之名的訛變,他相當於希臘人的亞多尼斯,也是女神伊什塔爾的丈夫。
見以弗所書 6:12;亦見「競技」。
由舊約最初五卷書組成的五重書卷,即「摩西的律法」。
這兩卷書記述撒母耳、掃羅與大衛的歷史,作者很可能是撒母耳、迦得和拿單。
指敲擊小鼓或手鼓;在那鴻書 2:7 中,意思是像擊手鼓的人那樣捶胸。
更準確地說應譯為「亞蘭語」,包括敘利亞語和迦勒底語。
一個希伯來詞指被稱量、量定的「工作量」或數額;另一個希伯來詞則指「思想」或「默想」。
指多色混雜,如山羊(創 31:10、12)或馬(亞 6:3、6)。
這是埃及人所行的一種處死方式,在希伯來人中也有這種刑罰的例子,新約亦有提及。
在希伯來人中,孩子通常到三四歲才斷奶。
猶太人從日落到日落計算一日;晝夜分段和時計算法隨時代而有所不同。
聖經暗示的太陽被遮蔽現象(摩 8:9;彌 3:6 等),被視為神忿怒的記號。
意為光耀的星,是給巴比倫王的稱號,用以表示他的榮耀。
星座是天上看似彼此接近的一群星;賽 13:10 中所譯的希伯來詞 kesil 意為「愚昧者」,也是獵戶座的希伯來名。
希伯來語 kimah,意為「一簇」;指金牛座肩部可見的一團星。
日落之後的時段,猶太人的一日由此開始(創 1:5;可 13:35)。
猶太人一天中的主要餐食,通常在傍晚較早時候享用。
指清晨破曉,即天亮之時。
指使徒的書信;新約共有二十一卷,分為保羅書信和普通書信。
保羅書信末尾的附記並非原文的一部分;按其現有形式,一般歸於五世紀主教優塔流。
書寫技術在早期法老時代必定已為人所知;摩西也受命把亞瑪力攻擊一事「寫在書上作紀念」。
詩篇 22篇標題中的名稱,意為「黎明的母鹿」,可能是該詩所配唱的曲調或歌曲名。
東方常見的一種刑罰,即鞭打;律法規定擊打次數不可超過四十。
可指一束樹枝、一團或一餅葡萄乾,也可指駱駝的駝峰。
指日出的方向;希伯來文以 mizrah 或 kedem 表示。
從東方吹來的風;在巴勒斯坦,它從炎熱沙漠吹來,缺乏植物所需水分,是災禍的原因和象徵。
聖經中此詞泛指產物,無論植物或動物;希伯來人把地的出產分為三類。
染色技術十分古老;舊約雖未特別提及,希伯來人很可能從埃及人學得。
見「森林」。
指在公共節期、家庭與社會事件、喪事等場合所設的筵席習俗。
保羅在羅馬第一次被囚期間所寫,為反駁把東方神祕主義、禁慾主義與基督教混合的錯誤教導。
歷代志上下原本是一卷書,以族譜為中心,記述從大衛以後到巴比倫被擄歸回的歷史。
說明聖經中譯作「毒」的幾個詞,包括毒蛇之毒、毒草,以及希臘語 ios。
意為「分裂了」,是寫在伯沙撒王宮牆上粉牆處的神祕文字之一。
摩西五經的第四卷,希伯來語稱為「在曠野中」;因記載在西奈曠野和摩押平原兩次數點百姓而得名。
只在路 14:2 提到;患此病的人在安息日蒙基督醫治。
希伯來人經常沐浴;大祭司在承接聖職和贖罪日都必須沐浴。
譯自多個希伯來詞,指隱祕技藝、咒語和占兆等;各類法術都被摩西律法定罪。
何 10:7 中 ketseph 的譯法,本義為細枝或木片。
意為顯明或揭露,是相當於「betray」的古英語詞。
此詞來自拉丁語 vagabundus,意為「流浪者」、「逃亡者」,本身並非貶義。
可指墳墓或深淵、海的最深處、創世記中的混沌,或無底坑即地獄。
參見「顏色」條。
溺死是敘利亞人使用的一種死刑方式,在我們主的時代也為猶太人所知。
這只是「濾出」一詞的誤印。
巴勒斯坦溪流稀少,水通常在冬季貯於蓄水池,再經由園中的小水渠分配。
意為「他們分裂」,是神祕的手在伯沙撒宮殿牆上所寫的字之一。
古時預備餅的工作通常交給家中婦女或奴僕;後來也出現公共烘焙者。
創世記40:17所說的烤製食品,字面意為「烘焙者的作品」,如餅乾和糕餅。
煮沸(出 16:23)。
利未記 26:16 中譯自意為「點燃」的希伯來詞,指發炎性或灼熱的高燒。
指伴隨一切發熱病症的灼熱,在東方各地十分常見。
犁在地上開出的溝(詩 65:10;何 10:4、10)。
雅各的兄弟猶大所寫的書信,為警戒基督徒防備迷惑人的假教師而作。
指生來具有希伯來血統的女子,如提摩太的母親友尼基,以及腓力斯的妻子土西拉。
在詩 22:20;35:17 中,意思是「唯一的一個」。
希伯來語 Kesil,意為「愚昧者」;是由約八十顆星組成的星座名稱。
詩篇第88篇題注中的表達;其中 leannoth 似乎指某種未知樂器,也有人譯為「關於痛苦的疾病:訓誨」。
詩篇第53篇題注中的表達,表示這是一首要用琵琶或吉他伴奏歌唱的訓誨詩。
全書四章,在引言之後分為三段,責備祭司和百姓,並警告審判之神與彌賽亞的來臨。
意為「預兆」或「徵兆」,只見於約伯記38:32,可能指黃道的十二宮。
指太陽繞地的表觀日行運動和風的轉向;伯 22:14 則指「天穹」。
守生日在早期已頗常見,埃及尤其慶祝生日;聖經卻沒有記載猶太人慶祝生日的例子。
說明今日東方的用餐習俗,以及我們主時代客人斜倚用餐的外來習俗。
創 43:16 的用語;埃及有在正午用餐的習俗。
見於太 22:5;每一個希伯來人都分得一定份額的土地作為產業。
摩西五經第五卷,主要由摩西臨死前向以色列人所作的三篇講論組成。
以西結書27:17中的詞;猶太人解作一種甜糕點,也有人視為地名。
意為「女兒們的帳棚」,推測是巴比倫神祇,即米羅達之妻女神齊爾巴尼特的名字,為撒馬利亞移民所敬拜。
指痔瘡的古老表達。
或稱毒瘡,可能不是單純痔瘡,而是具傳染性且致命的惡性瘡腫。
希臘語 basanos 原指判明真偽的「試金石」,後指刑求審問,進而指折磨肢體的疾病。
一種被視為直接由神護理降下之刑罰的皮膚病;患者須住在營外或城外,也用作靈魂中罪之敗壞的表徵。
這是惡化的潰瘍,如希西家和埃及人身上的瘡,也指約伯的疾病。
指腳瘸,也用於「在兩種意見之間躊躇」的表達。
palsy 是 paralysis「癱瘓」的簡短形式;許多患此病的人曾被主和使徒醫治。
此詞可按本義使用,也可指由多種原因引起的魯莽心態。
大概等同於癲癇病人;人們曾以為此病症狀會隨月亮漸盈而加重。
指條約或同盟;猶太人被禁止與某些民族結盟,但可與其他民族訂立條約。
聖經常提到盲眼乞丐;盲人應受憐憫,失明也用來表示對屬靈事物的無知。
指妻子,希伯來文 ezer ke-negdo 意為「作他對應者的幫助」,即適合他的幫助者。
可指監牢、守望站或護衛。
指瘦弱或枯瘦的人。
可指牆上的開口、肢體的骨折,也可指海灣或港口。
指牆上的裂口或缺口;也比喻假先知沒有站在破口中阻止罪惡爆發。
約伯記28:1-11描述了採礦的過程。
意為「八;八度音」,是一個音樂術語,推測指男聲所唱的最低音。
這是一個音樂或文學術語,指在強烈情感中寫成的抒情詩。
關於基督位格與工作的四部歷史記錄,即馬太、馬可、路加和約翰福音。
自然禿髮在古代較少見;在猶太人中,人為剃髮常作哀悼標記,也可標明拿細耳人之願結束。
舊約中譯自希伯來文 mamzer,意為「被污染的」;可指非婚生子,也可指外族人。
最早見於命令二十歲以上猶太人每年獻上「歸耶和華的半舍客勒」;新約也吩咐人繳納合法統治者所徵的稅。
羅馬人所徵收的稅,由稅吏在城門、大路和稅關收取。
這是希伯來文 dagan 等詞的譯法,泛指穀類、籽粒、種子、豌豆、豆類等通常稱為糧穀的產物。
指與更高天域相對的大氣,也可在慣用語中表示徒然無效。
這是一個古英語片語,意思是「立即」。
舊約與新約各書很早就被分成章節,其現行章分法後來逐漸在希伯來文、希臘文聖經和各譯本中採用。
在關於我們主的預言中,以賽亞說:「童女要懷孕生子。」
由希伯來詞 millah、mashal 等譯出,可指成為人們談論或譏諷的對象。
以詩體形式呈現廣泛主題的道德與哲學格言集,展現「實際生活的哲學」。
指通俗格言、比喻或寓言;譯作此詞的希伯來語 mashal 具有廣泛含義。
穀物可用鏟子迎風揚起,或用簸箕把糠秕吹走。
指詩篇16篇和56-60篇題注中所見的一種詩或歌。
以賽亞書65:11邊注所見,可能是被擄以色列人仿效巴比倫人所敬拜的偶像,也許象徵命運。
意為「死亡;殺戮」,是巴比倫神明的名字,可能指火星,或是巴比倫守護神彼勒的另一名稱。
論及烏斯地族長約伯受試煉的歷史詩文,是所有文學中最偉大、最崇高的詩篇之一。
本書自稱記述先知約拿經歷中實際發生的事。
意為「遠方沉默的鴿子」,是詩篇第56篇的題注,可能是一首曲調的名稱。
記載從摩西之死到約書亞之死期間以色列人的歷史。
先知約珥受託向猶大百姓傳講的預言書。
公同書信中的第四卷,顯然由福音書作者約翰在晚年所寫。
寫給該猶的書信,目的在於向他推薦那些為傳福音而來到當地的外來基督徒。
寫給「蒙揀選的夫人」的書信,稱讚她的敬虔,並警戒她防備假教師。
使徒約翰所寫的福音書,以基督的位格為中心,用歷史形式呈現基督教信仰。
這詞常見於詩篇,也見於哈巴谷書 3:9、13;全本聖經約出現七十四次,其意義並不確定。
來 13:7 中譯自罕見的希臘詞 ekbasis,意為「結果」,即死亡。
意為「日子的話語」,即按時間順序記錄國事的每日或每年記錄。
織布是很早就已實行的技藝;埃及人尤其擅長此藝。
可象徵愛、基督、教會合一、以色列被擄、弟兄情誼,也可指鎖鏈、兵隊或牧人的杖。
這詞在英王欽定本中譯作「首領」,修訂本則把它作為專名保留;有人認為此處指俄羅斯人(結 38:2、3;39:1)。
這封書信很可能是保羅於主後58年初在哥林多寫成,系統闡明同時關乎猶太人與外邦人的福音大教義。
意為「多毛者」,指傳說中半人半羊、棲居荒涼之地的存在;希伯來詞也可譯作「山羊」或「鬼魔」。
這是意為「耕地」的古英語詞;英王欽定本使用此詞,修訂本則譯為一般的「耕」或「耕作」。
由耶利米所寫的五首詩組成,哀悼耶路撒冷和聖地所遭受的荒涼。
由二十三個分別獨立的段落構成,並被安排為五卷的先知書。
意為「聖著作」,早期基督教會用以指舊約第三部分,即猶太人稱為 Kethubim 的「著作」。
聘定是男女許諾婚約,通常在婚禮一年或更早以前;自聘定之時起,女子即被視為那男子合法的妻。
指訂婚;聘定是以結婚為目的、雙方正式承擔義務的約定儀式。
指到處搬弄是非、中傷,或惡意毀謗不在場的人。
與歌羅西書、以弗所書同時在羅馬寫成,為阿尼西謀代求的書信。
保羅在羅馬「被捆鎖」的兩年期間所寫,大概在主後62年初或61年底。
腹被視為肉體情慾所在之處,也象徵性地用來指心;「陰間的腹中」表示墳墓或地下世界。
常用來表示能力,也用來指神的全能。
可單純表示同在或臨在,如亞當和夏娃躲避耶和華神的「面」。
打人的臉頰被視為嚴重的傷害與侮辱;耶穌關於轉過另一邊臉的勸告,是不要抵抗惡人的意思。
苦味象徵苦難、悲慘與奴役;逾越節也要與苦菜同吃。
賽 3:18 的用語,是一個古英語詞,意為端莊或美麗。
這是賽 8:21 中一次出現的譯詞,所譯希伯來詞意為壓迫,或處在艱難境遇中。
通常指人在社會交往中的出入,即人的舉止或生活道路;聖經中從不作言語交談之意。
指故作姿態地邁著短而快的步子。
可指用石頭覆蓋或裝飾、以花環妝點,也可指預備妥當。
刑事案件需要一名以上見證人;他們也是首先向被定罪者執行刑罰的人。
可作為愛情、和解、辭別與敬意的表示,也曾作為弟兄之愛的象徵伴隨共同敬拜。
意為「教導的」,見於十三篇詩篇的題注,指含有智慧或敬虔教訓的教導性詩歌。
詩被恰當地定義為「情感的有度語言」;希伯來詩幾乎完全處理人與神關係這一重大問題。
包括摩西、底波拉、哈拿、大衛、馬利亞、撒迦利亞、天使、西面、蒙救贖者和所羅門的歌。
詩篇是多位作者的作品集,其中我們特別要歸功於大衛和他的同時代人。
指不認識真理,誤解或錯認以色列敗亡的原因。
詩篇4:2、5:6中的古英語詞,意為「謊言」或「說謊」,通常用來翻譯希伯來語 kazabh。
最古老且嚴格說來唯一的謎語例子,是參孫所出的謎語。
銀號發出的特定顫音,用來在曠野旅途中警告希伯來人,也可作召集武裝或戰爭號聲。
「外邦人的財富」(賽 60:5、11;修訂本作「列國的財富」)指外邦人的富有。
指放蕩者,即因放縱而浪費自己財物的人。
不可收受賄賂,因為禮物使睜開的眼睛昏盲,並顛倒義人的案件。
赤腳行走是極大痛苦或重大災禍臨到人的標記。
由路加所寫的福音書,充滿憐憫與盼望,宣告給萬民的救恩,因而被稱為「萬國的福音」。
本書原本是士師記的一部分,如今則成為希伯來聖經二十四卷獨立書卷之一。
聖經中跳舞表示喜樂與感謝,尤其是東方宗教敬拜和節期中的舞蹈,通常由婦女跳。
耕地與畜牧是古代主要生業;以色列進入應許之地後,農業成為摩西共同體的根基。
聖經作者在舊約若干段落中使用的亞蘭語方言。
賽 19:18 所提的語言,指住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所說之語;迦南人與希伯來人的語言實質上相同。
由多個希伯來詞表示,指漂泊者、逃難者、投敵者、逃散者等。
這是波斯王收入的一項,可能是向使用橋樑、渡口和大道的人徵收的稅。
從起初,時間就被劃分為週,每週由六日工作和一日安息組成。
希伯來人的飲食習俗涉及同席對象、用餐時間、姿勢和比喻用法。
指聖經中提到的兒童遊戲、射箭與投石等技藝,以及希臘羅馬的競技和角鬥表演。
源自古法語 eschever,意為「從……逃離」,指離開惡。
此語只見於創 20:16,指亞比米勒給亞伯拉罕的一千舍客勒銀子成為撒拉「遮眼之物」。
大概寫於希西家統治後期,預言尼尼微即將完全而最終地毀滅。
在賽 32:5 中指欺騙者;在撒上 25:3 中則指粗鄙、性情惡劣的人。
此詞可指丈夫或妻子,但在聖經中只指後者,也就是妻子。
記錄中第一個醉酒案例是挪亞;醉酒之罪在聖經中屢次受到嚴厲定罪。
可指任何負荷、艱苦工作、費力的困難職責,或帶有災禍性質的預言。
聖經作者常提到閃電;雷聲和閃電被說成是神忿怒的記號,也代表祂榮耀而可畏的威嚴,或祂對世界的某種審判。
出 9:31 的用語,意為「因結籽而膨大或結莢」;較可能的譯法是「正在開花」。
意為「童女們」的音樂術語,指詩篇46篇要用女聲或高音聲部吟唱。
希臘字母的第一個字母,與最後一個字母俄梅戛同用時表示「首先的和末後的」,指向基督的神性。
利未記16章中與贖罪日被送往曠野的羊有關;Easton 偏向把它理解為「分離」,即罪被完全除去。
陶器製作的技藝很早就在各民族中實行,陶匠似乎使用過各種材料。
主的兄弟、小雅各寫給散居猶太人的書信,強調基督徒生活的實踐責任。
這是所羅門的「歌中之歌」,以新郎與新婦為表象,描繪基督與教會彼此相愛的寓意詩。
猶太人中頗多使用鐫刻與雕刻技藝,用於會幕、聖殿建造和祭司衣服裝飾。
指猶太人所保留的夜間時間分法,包括午夜後不久的第一次雞叫和黎明時的第二次雞叫。
希伯來語中有三個詞用來表示不同季節的雨,包括早雨、晚雨和冬雨。
在巴勒斯坦,雪在冬季常見;聖經作者也常以此作比喻。
聖經常提到雷;雷也被看作神的聲音。
希伯來文 kerah 見於伯 37:10 等,也譯作「冰」和「水晶」;今日約旦谷低地幾乎不見霜。
作為刑罰時不得超過四十下,因此形成了限制在三十九下的習俗。
猶八是樂器的發明者;希伯來人非常重視音樂,撒母耳、大衛和所羅門時代是希伯來音樂的黃金時代。
論聖經時代各民族的頭髮習俗,以及希伯來人關於頭髮的風俗與象徵。
東方民族常在額頭塗色或印上特定記號,以表示對某神明的奉獻;啟 13:16 等暗示此習俗。
顏色在聖經中佔有重要位置;白、黑、紅、紫、藍、朱紅和硃砂等各有象徵與用途。
表示祝願受話者安好的問候語,譯自希臘文 Chaire,意為「喜樂吧」。
風從天的四方吹來;東風是使地乾枯的風。
起初創造主准許人以植物界為食;律法與歷史中也出現各種關於食物的規定和習俗。
希伯來文 belil(伯 6:5),本義為混合物或雜拌物,指給牲畜的飼料。
原本共有五卷,記載猶太獨立戰爭等歷史,但沒有神聖權威。
馬可所寫的福音書;按現行且頗有根據的傳統,他主要從彼得的講論取得資料,並且本書主要面向羅馬人。
使徒馬太為猶太基督徒所寫的福音書,目的在於證明耶穌是應許的彌賽亞,並顯明基督的君王榮耀。
猶太人蓄鬚方式有明確規定;鬍鬚可受油膏修飾,忽略或剃除鬍鬚則常是哀痛或羞辱的標記。
這是希臘文形式,在英王欽定本新約中譯為「魔鬼」;它們是與神為敵的屬靈存在。
古代以色列和周邊民族中施行的占卜與巫術;摩西律法以死刑嚴禁一切魔術行為。
本義為一切顏色的缺如;不同希伯來詞在經文中分別譯為「黑」或「眼中的瞳人」。